我们的学校需要实行隔离和约束吗?
所有公共和私人教育机构都应该提供有利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培养环境。不幸的是,一些有情绪和行为挑战和障碍的学生反而经历了隔离或约束。
“隔离”指的是学生被非自愿地禁闭在一个房间或区域内,不能离开。约束可以是机械的、化学的或物理的。美国教育部民权办公室(2009- 2010)的最新数据显示了这个问题的普遍性和本质:虽然残疾学生只占样本的12%,但他们占学校中被成年人身体限制的学生的近70%。
这些干预措施既非治疗性的,也非无风险的。它们会使一些学生受到创伤,并再次使其他学生受到创伤,造成伤害,并使未来更有可能出现行为问题。使用它们剥夺了那些表现出特别令人不安的行为问题的孩子获得自由和适当教育的权利,并举例告诉孩子,压制和孤立他人是可以接受的。
隔离和约束是管理驱动的干预措施,它限制了学生的行动能力、与他人沟通的能力、做出选择的能力、情感投入的能力以及与其他学生一起参与活动的能力。它们的使用被认为是解决特别麻烦(有时是可怕的)学生行为的唯一方法。但这确实是未能预防或最小化问题行为或其升级。
目前正在国会讨论的“保证所有学生的安全”法案与研究和经验告诉我们的有关隔离和约束的使用与更好的选择相一致。该法案将限制限制限制在以下情况:学生的行为对学生或他人造成直接的身体伤害危险,这种限制不会影响学生的沟通能力,而且这种限制发生在限制较少的干预未能阻止危险的情况下。
该法案呼吁收集有关解决方案的数据,并在全校范围内使用积极的行为干预和支持,这也与我们关于如何预防许多问题行为以及当问题发生时如何有效、适当地处理的最佳知识相一致。这一知识基础包括一系列以证据为基础的方法——包括创伤敏感方法、积极的行为干预和支持、社会情绪学习、适当的人员配备比例,以及员工压力管理培训、内隐偏见和防止问题行为升级的方法。
虽然不能减少所有的不良行为,但良好的预防基础可以减少其发生率。我们也知道,积极行为方法的使用,如功能性行为评估(检查问题行为的原因),适当的精神健康服务,以及诸如在概括的密尔沃基可以是有效的。
教育应该培养学生,而不是像约束和封闭那样把他们置于有害的境地。《保持所有学生安全法案》(Keeping All Students safety Act)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种危害,它与社会科学关于如何让学生免受不必要的隔离和约束所造成的伤害的最佳知识相一致。
大卫Osher是协会会员和AIR副总裁。